作者 周麗鵬

有個自由而寬容的教會真好! 可顯也可隱;顯時你磨練“愛人”的技巧,與體驗“共融”的困難。隱時你學習“克己”的功夫,與享受“遺世”的自在。 不論如何,參與教會可以讓你成長。 當然,首先要給自己足夠的時間 — 即使是幾代人的生命也不為多!

在信仰生活中,我們常在三個不同的命題中打轉: 愛,痛苦,與誡命。為了愛而參預教會工作,過程中難免經歷痛苦。當痛苦超越快樂時,我們就減少參預以避免痛苦。 可是這一點點獨善其身的平安,卻往往輕易的被某一個誡命所擾亂。誡命之嚴厲,在於它直指人的良心深處,作永無止境的要求。 然而,為了誡命而行事是痛苦的,保祿宗徒甚至告訴我們,這樣的信仰生活是虛妄的。於是我們必須重燃愛火,在教會的事工中,磨練自己,學習在小樂與小苦中,平安的度我們的信仰生活。 不是嗎? 天主不會把超過我們所能承受的重軛加在我們身上,但誰又敢把自己僅有的一點愛,全部的付出呢?

最近孫柔遠神父在避靜中拋出一個震憾性的題目“把我們的愛找回來” 。這對一個已成長二十年的教會而言,實在是再具挑戰性不過的了。當門被敲開後,又有誰敢說自己能心如止水,置身事外呢? 於是 催迫著我,對個人與團體在過去的這段時日中,因著大環境的變遷而產生的眾多改變,作出深刻的反省。

英國的歷史學家“湯恩比”在“現代世界與宗教”一書中指出,當今世界有兩大宗教,一是以佛教為中心的佛教與印度教;另一則是以猶太教為中心的猶太教,基督宗教與回教。前者 教導人必須“滅絕慾望”來避免痛苦。 後者則教導人必須保持 “愛火不熄”,即便是忍受一切痛苦,也在所不惜。如此,一派所追求的目的反倒成了另一派的手段。事實上在人生旅途中,誰又能分得清什麼是愛的目標?什麼是愛的方法? 有時為了追求幸福而愛,那愛就是一種方法。有時卻為了愛而忍受著痛苦,那愛就成了目的。祗是有時候愛的催迫人,往往非人的理智所能主導,這也許是天主給人,最大的一個恩寵,也因此成就了許多不可思議的大事。湯恩比 指出,一個佛教徒所不能克服的兩難,就是佛祖在徹悟真道之後,曾受到一次誘惑。誘惑者對他說:「現在你已經得到徹悟真道的境界,儘可以從這個世界直接走往涅槃,進入極樂世界。」可是佛祖卻拒絕了。從某一個意義來看,這是前後不一致的。因為一方面勸告人要禁止情慾,為使擺脫痛苦。但為了同情其他的有生之物,卻不願進入涅槃,在情感和行動上,是不合邏輯的,像這樣超越律法的愛行,反倒更近乎基督徒的教導。

愛之成為萬事萬物運行的動力,實在超乎動機論與方法論所能推理達致的。保祿宗徒在格林多前書第十三章,也僅能以“愛永存不朽”作本質上的描述,其餘的則是愛行的規範。 愛的原動力只有強弱,並無好壞,但愛行的結果卻有著善惡之分。誡命之於愛,有如一張大網,隨著愛的張力,有弛有緊。弛時,即使率性而為,亦不憂逾矩;緊時,觸動良心深處,使人寢食難安。

在團體二十年的歲月中,天主在各種事工上召叫我們,許多人也因此得以發揮神恩,幫助教會成長。令人驚訝的是,事工也會產生難以抗拒的誘惑, 捨我其誰的成就感與不斷提昇的道德與行事標準,過份的要求,反倒破壞彼此間的互信關係,在信仰的道路上,相互絆倒,似乎是天主在捉弄著我們,不受影響的,實在寥寥可數。

團體在成長的過程中,經歷了三個愛行上的大陣痛:成立中文學校,費立蒙教會的成立,與教友離婚的個案。仔細想來,這些事都是蠻中性的, 哪一個具有歷史的教會 不曾發生過同樣的事呢? 面對類似的難題,大家都努力的尋找解決的方法。在這裏我們不做是非對錯的討論,一方面有些事件本身不屬於道德倫理的範疇,另一方面個人所處的角度不同,因此很難劃出一條可以評判的標準線。 然而從信仰的角度來看,這三件事都碰觸到一個核心問題,那就是教會內“愛的分裂”。教會在發展的初期,教友們有著強烈的參預感,大家感情融洽。 然而客觀的環境,有時必須使所謂共負一軛建立的情感選擇分離。 有些事情從長遠的角度來看,只要對教會發展和個人信仰生活有益,那麼 事件的發生,是有其必然性的。只是實際上,就因為我們太看重彼此間的關係,因此當被迫在教會紀律和個人情誼之間作出極其困難的選擇時, 對立才會加深。如果大家都不在乎,以制度化的方式來解決問題,反倒顯得老練而冷酷。 現在想想,有時候一些令人激動的愛與衝突,雖然令人痛苦,但卻有著歸屬感的幸福!

二十年了! 眾多的老友們,不知何時, 才能再有昔日慕道攜手偕行的情境! 喔! 永遠的教會,請懷念那曾在妳襟翼下成長過的子民!

隱居教會

發表於二零零三年十一月 聖荷西華人教會成立廿年紀念專輯 第一九一期, 回到本期目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