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谷 Jan. 9th 2006]

梵二大公會議 (Vatican Council II)
由教宗若望二十三世召開(1962-I965),教宗保祿六世完成。主題為教會現代化的革新;參加的主教和神長共2860人,公佈了四件憲章(教會、天主的啟示教義、禮儀、論教會在現代世界牧職憲章),九件法令,三項宣言(信仰自由、教會對非基督宗教態度、天主教教育),作為教會改革之藍圖。

梵二大公會議文獻: 禮儀憲章(Liturgy Constitution, 1963 Dec. 4th公布)
第一章 壹、論禮儀的本質及其在教會生活中的重要性

禮儀與教會奧蹟

  • 藉著禮儀,尤其在感恩聖祭中,履行我們得救的工程,因此禮儀最足以使信 友以生活表達基督的奧蹟,和教會的純正本質,並昭示給他人。
  • 禮儀既能使教內的人,每日建設成以吾主為基礎的聖殿,成為在聖神內的天 主的住所,又能把教會顯示給教外的人,好像樹立於各國之間的旌旗,將散 居的天主兒女,齊集麾下,直到同屬一棧一牧。

禮儀是教會行動生活的頂峰與泉源

  • 儀儀是教會行動所趨向的頂峰,同時也是教會一切力量的泉源。

Liturgy: 希臘文解說即是工作 (work of the people)。
彌撒: Missa, 拉丁文解說「出去」,即「為散而聚」
彌撒是我們基督徒生命和生活的方向、目的和高峰 → 通過基督與天父和眾人融合為一體。

教會中有關聖樂的文獻探討

  • 論宗教音樂–教宗庇護十世上諭 (1903)
  • 禮儀憲章第六章 論聖樂(1964) 聖樂的尊高
    • 普世教會的音樂傅統,形成了超越其他藝術表現的無價之寶,尤其配合著言語的聖歌,更變成了隆重禮儀的必需或組成要素。
    • 聖樂越和禮儀密切結合,便越神聖。它能發揮祈禱的韻味,或培養和諧的情調,或增加禮儀的莊嚴性。
    • 聖樂的目的就是光榮天主、聖化信友
  • 禮儀聖部訓令–論聖禮中的音樂 (1967)

天主教禮儀年曆

禮儀年,是每年重新體驗耶穌基督「道成肉身」全部救恩奧蹟的過程。跟隨耶穌基督走這條由誕生、生活、死亡、復活至升天的逾越奧蹟,好使我們的生命益形豐富。


聖誕週期

將臨期: 四週。紀念耶穌基督曾經來過,並期待祂的再來。
聖誕期: 約兩週。歡慶耶穌基督的誕生。包括聖誕、聖家、天主之母和主顯節等慶節。


常年期(第一段) :

約八週。耶穌受洗日開始。主日_是慶祝的高峰。


復活週期

四旬期: 四十天,約六週。聖灰禮儀星期三開始。在祈禱、齋戒和愛德服務中,努力更新自己,皈依天主,準備耶穌基督復活的大節日。
逾越節三日慶典:
聖週四 — 紀念主的晚餐。耶穌基督建立聖體聖事。
聖週五 — 紀念救主受難。耶穌基督被釘十字架,死而安葬。
聖週六 — 基督復活慶典。耶穌基督克勝死亡,為我們贏得複活的永生。
復活期: 五十天的慶祝期。復活主日開始。天主子民歡樂宣報耶穌基督復活的好消息。其中包括耶穌升天節,至聖神降臨節,復活期結束,是基督逾越奧蹟的完成,也是教會的生日。


常年期(第二段) :

約二十六週。耶穌基督普世君王節為禮儀年最後的一個主日。


彌撒的結構

準備禮(進堂式) 聖道禮儀 聖祭禮儀 結束禮(禮成式)
一、進堂詠
二、十字聖號
三、致候詞
四、懺悔經
五、垂憐曲
六、光榮頌
七、集禱經
一、讀經一
二、答唱詠
三、讀經二
四、福音前歡呼
五、福音
六、講道
七、信經
八、信友禱詞
一、準備祭品(餅、酒)
二、獻禮經
三、感恩經

  1. 頌謝詞
  2. 感恩經

四、領聖體禮

  1. 天主經
  2. 求平安
  3. 分餅禮
  4. 羔羊頌
  5. 領聖禮
  6. 領主詠
  7. 領聖體後經
一、主祭祝福
二、主祭、輔禮向祭台致敬後離去

李振邦神父教會音樂P25, 彌撒曲的發展來講述整個西洋音樂史,也不為過。

彌撒曲 (Missa)
(1) 進堂曲 (Introduction; Entrance Song)
(2) 垂憐曲 (Kyrie)
(3) 光榮頌 (Gloria)

(4) 答唱詠 (Gradual; Responsorial Psalm)
(5) 福音前歡呼、 Alleluia
(6) 信經 (Credo)
(7) 奉獻曲 (Offertorium; Offertory Song)
(8) 歡呼歌 (Sanctus)
(9) 奧蹟的回憶、阿們 (Great Amen)
(10) 天主經
(11) 羔羊讚 (Agnus Dei)
(12) 領主曲 (Communio; Communion Song)
(13) 結束曲

  1. 垂憐曲、光榮頌、信經、歡呼歌、羔羊讚、天主經為彌撒曲固定部分, (invariable part, the ordinary of Mass),宜選自同一作曲家所作彌撒曲,如St. Louis Jesuit Mass等。其餘為彌撒曲變化部分 (variable part)。
  2. 進堂詠: 目的乃是要帶出主題及聚集天主子民,來到上主台前。應按當日禮儀選曲,曲調宜用進行曲式;亦可保持靜默,並以音樂伴隨。
  3. 垂憐曲、[灑聖水禮]: 除四旬期外,祝聖聖水及灑聖水禮適用於任何主日。若舉行此儀式,可省略懺悔經及垂憐曲。主祭向信眾灑聖水時,可詠唱與灑聖水有關的聖歌如 Aqua De Vida (Water of life) 或“光榮頌”。
  4. 光榮頌: 在大慶典時,信友可一起詠唱。 將臨期,四旬期及聖週(聖週四除外)則不唱。
  5. 福音前歡呼: 四旬期及聖週不唱阿肋路亞,而改唱「基督曾死、基督復活…」
  6. 天主經: 六世紀以來都是保留給司祭獨唱,直至1963年梵二大公會議,才成了會眾可唱的聖曲,亦可誦念。
  7. 羔羊頌: 主禮分餅時詠唱。
  8. 領主曲: 適合的聖體聖歌,亦可保持靜默,並以音樂伴隨。
  9. 結束曲: 讚美、感謝天主、適於行進且大家熟悉的歌。聖母月(五月、十月)可選與聖母有關的聖歌。煉靈月(十一月)可選「基督的靈魂」等為煉靈祈禱的歌曲。

聖詠團的角色:

聖詠團的存在是一項服務,為幫助會眾接觸到主耶穌基督。從猶太人的傳統來說,聖詠團也是屬於司祭職務(肋未人) 的一種。編年紀上25章(P574),達味與掌管禮儀的首長指派了288人負責聖樂的職務。

SJCCC(SJCCM)聖詠團的 Mission Statement: 以歌聲和器樂讚美、感謝天主,以期助人入禱、引人入聖。

服務: 運用天賦的神恩,不為自己,卻為別人而作的就是服務。

聖詠團的挑戰: 團員的向心力、流動性,男團員普遍較少,指揮、司琴培養不易,與禮儀組組長的互相配合,和諧的默契植基於每個人對天主的承諾、自發性的主動參與及學習何時放下。

對於出歌本或CD應注意事宜(智慧產權法):

  • 華人教會出版界與版權問題 黃永熙先生1982年7月3日 (版權問題研計會)

版權法典版權有效年限: 各國有不同的版權法。德國版權有效期是作品登記時開始,直至該作品的作者逝世後七十五年為止。無論任何人,未得原出版商或作者的同意,不得擅自翻印或轉載該作品。

英國版權有效期則比德國為短,只有到作者死後五十年為止;以後這些作品便屬於「公有領域」(Public Domain),別人便可以隨意運用。美國福特總統於一九七六年簽發了新的版權法案(Public Law 94-553)。這新法在一九七八年一月一日正式實施。在一九七八年以前,美國的版權有效期只是二十八年。如果原作者或原出版者沒有申請延期,這作品在二十八年後,便屬「公有領域」之內,那時人人都可以拿來出版。但是若申請延期也只能延期二十八年,以後便不能再延續。因此,在一九七八年以前,美國版權法的有效期,是從在國會圖書館(Library of Congress)登記算起的,最多不超過五十六年。但是在一九七八年以後,新的版權有效期可以伸延至作者死後五十年,這和英國的版權法看齊。

美國的法律對侵犯版權者的懲罰是相當嚴厲的。

  1. 法個定補償作者捐失:美金二百五十元至一萬元。倘若証明是明知故犯,罰款可達美金五萬元。
  2. 倘若證明所侵犯的版權是為牟利的,罰款可達美金五萬元或監禁兩年。情形嚴重者,罰款後仍需監禁。

教宗與聖樂 梁雅明神父 1991年7月26日(公教報)

前教宗若望保祿二世曾說,聖樂是最完美的祈禱方式,是藝術與信仰的共融、是信仰的表達和表現。他非常強調聖樂在文化、培育和團體靈修上的重要性。同時指出「額我略音樂 (Gregorian chant) 和多聲部合唱的複音音樂 (Polyphony) 獨持地適宜於保存這神聖的奧義。」

還要求聖詠團的團員,能神聖地歌唱「聖」樂。他說:「你們的使命,就是在禮儀中,以標準的歌詠方式唱聖樂,也鼓勵信友們踴躍參與,一同歌頌。因此,你們應著眼的.不只是音樂藝術這一面,同時,更是信仰和度誠的那一面;是整個被救贖的人,是整個基督徒_…是聖神賜予你們能使祈禱更完美、能以神聖的喜樂、以感人的音樂和歌唱使這祈禱洋溢於外….聖神這種內在活動的佳果,就是一個『新人』,一個必須呈現造物主肖像和唱出『一首新歌』的人;是一種『新生活』,團體共融的新生活,使團體能以智慧彼此勸勉和鼓勵,能一同從心裏帶著感恩之情歌頌主」。教宗更引用聖奧斯定的話對歌詠團團員說:「當你們歌頌天主時,你們要整個人歌頌祂,你們的聲音要歌頌祂,你們的心靈要歌頌祂,你們的生活要歌頌祂,你們的行動要歌頌祂。請你們捨掉一切陳舊的東西,因為你們學會了!一個新人、一個新約、一首新歌。新歌不宜由舊人歌唱,只有新人才有資格學習新歌。所謂新人,就是藉看聖寵由舊的生活脫換一新的人,是屬於新約,屬於天國的人。這就是我們整份愛所思慕的,也是我們渴求唱出的新歌。可是,你們不應以你們的舌頭,卻應以你們的生活去唱這首新歌」。因此,教宗加上一句說「在新約中,只有與基督一同復活了的人,才會歌唱;在教會裏,也只有以逾越嶄新的心態—即以革新了的內修生活—去歌唱的人,才是真正復活了的人……..要是你們是正宗的基督徒,那麼,只要你們歌唱著,你們就是傳福音者,換言之,是現代世界中的基督使者」。願與聖詠團各團員共勉!

Reference:

“教會音樂" 李振邦神父 世界文物出版社出版
“聖樂文集" 香港教區聖樂委員會編輯;香港教區真理學會出版
“音樂的歷史"John Bailie著,黃躍華、等譯,究竟出版社出版